耗材采購駛入新紀元,12條細則同時規范行業與市場。
重點管控年銷售額高品種
今日(6月4日),廣東醫保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公示時間為2025年6月4日至6月12日。
距離廣東省上次發布藥耗采購指導已過5年,*新《指導意見》涵蓋4大部分共計12條舉措,涉及采購模式、價格管理、政策協同、監管服務等一系列具體內容,有效期同樣為5年。
以集采為例,除了落實國采、開展省采、穩妥接續較為常見的要求外,此次圍繞擴大集采覆蓋面繼續發力,包括采取適當方式參與兄弟省市區開展的帶量采購;鼓勵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參加帶量采購等。
此外,還提到要充分考慮臨床需求、技術路徑、產品質量等因素,不斷優化競價規則,以及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品種、完成約定采購量的監督管理。
近段時間,耗材價格治理風暴席卷全國,此次《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要強化價格管理,并公布了詳細的工作機制。其中,嚴格執行線上采購系耗材價格管理的技術基礎,要求醫保部門常態化開展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網采率測算工作,適時在轄區范圍內發布公立醫療機構網采情況、線下異常高價采購、違規線下采購等情況。有序開展價格治理和定期開展價格聯動為耗材價格管理的具體手段。根據《指導意見》,廣東將年銷售額較高、銷售額異常增長或連續漲價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納入價格風險品種范圍。醫保部門和采購平臺通過提醒、約談、函詢等方式,指導和督促企業主動規范價格行為,針對價格風險的不同程度相應采取紅黃標識、暫停掛網、撤網等處置措施,并于招采信用評價制度銜接。同時,定期聯動藥品、醫用耗材省外已掛網低價,以及按照掛網規則合理確定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間的價差,管理非中選產品價格;推動掛網產品符合差比價關系等。上述舉措目前已在全國多地廣泛應用,黑龍江、山東、甘肅、江蘇等地已有數十萬量級耗材因價格治理或價格聯動問題被暫停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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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賽柏藍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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